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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1230.html    发布时间:2019-02-12    点击:46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漯开采公开采购-2019-4,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2.2建设地点: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漯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以东、普陀山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位于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以东、普陀山路以西、协鑫公司以北、蓝宝石项目以南。总占地面积约78260平方米(约合117.3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2000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78310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约3690平方米,规划及室外工程面积约7826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园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管网、道路等方案设计),并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查及相关服务工作。

2.6设计周期: 方案确定后3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4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18年09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5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18年09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其他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期限:2019年02月11日至2019年02月15日

5、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服务招标)下浮50%收取,即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846元,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通知书时,通过中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 年02月11日08时30分至 2019 年02月15日17时3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4 日8时30分。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衡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95-2627220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张长清   潘盼盼

电        话:13103957177   13673367604

 

监督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95-266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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