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飞跃路框构桥加固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074.html 发布时间:2020-08-25 点击:7196
项目编号:DXJS2020016-06
1.招标条件
2020年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飞跃路框构桥加固维修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2020】1号文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及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 (元) |
06标段DXJS2020016-06 | 2020年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飞跃路框构桥加固维修工程施工 | 飞跃路框构桥位于长春市飞跃路上,起点位于开运街,终点位于东风大街。框构桥总长1070.06m,其中封闭段箱涵结构总长882.17m。框构桥加固维修包括:框构桥结构维修、框构桥配套结构及设备提升改造。 | 28005756元,(含暂列金2225000元) |
2.2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1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8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6.1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测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3.6.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3 安全主管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6.4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6.5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6.6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须提供(2020年2月-2020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2月-2020年7月)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与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 投标单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按废标处理:(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月 25日至 2020 年8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代替)、(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复印件或电子证书、(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或复印件、(5)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6)法人授权书原件、(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到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一楼102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报名,报名成功后和招标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张玲 电话: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招标文件售: 2500元(含电子评标专用光盘及图纸等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对投标企业有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标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5.5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依据长城乡联规【2018】2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随机方式定标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长城乡联规【2019】8号文件关于明确《长春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随机方式定标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 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 王威
电 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 系 人: 张玲
电 话: 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监 督 人:柴工
电 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