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铁广场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43.html 发布时间:2017-12-06 点击:5001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西城区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2018年度高铁广场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XCCG—2017-71
二、项目名称:2018年度高铁广场安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安保人员:35人(主要包括高铁广场及周边安全巡逻、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南北停车场巡逻及秩序疏导、南北停车场进出口管理收费管理、市政园林设施的巡查维护等内容)。
2、预算费用:约92万元
四、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6日- 2017年12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B座18楼)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半年内其中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b.近半年内其中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相关规定)(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供审核;若是受托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7、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注:不符合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报名期间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会议结束后,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漯河市西城区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8395366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10395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