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政管理处所需养护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59.html 发布时间:2017-12-21 点击:4752
1、采购条件
漯河市市政管理处所需养护设备项目(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漯河市市政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预算约85万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政管理处所需养护设备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31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自卸车4辆(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2.8质保期:24个月;
2.9招标控制价: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携带证件报名。
5.2报名时须按以下规定携带报名资料以供审核: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②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③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半年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b. 近半年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④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⑤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相关规定)(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⑥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供审核;若是受托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5.3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01月10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市政管理处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路40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5-232899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张长清
电 话:13103957177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