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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旧改项目市政排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955.html    发布时间:2021-08-05    点击:2416

招标编号:DXJS02021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旧改项目市政排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2021】1号文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旧改项目市政排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施工;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1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最高投标限价

(元)

1

DXJS02021022

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旧改项目市政排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施工

市政排水管网配套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30910166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共计 5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8月6 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12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第二阶段过程中,若投标人在本项目一标段的随机抽取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随机抽取过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系人:张铃

联系电话: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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