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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4032.html    发布时间:2021-09-02    点击:2136

项目概况

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1-146
2、项目名称: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24000002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标的内容: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包含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平台升级及优化;其中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设备数量:202套;
5.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1年05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1年05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6.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3、收取金额:30400.00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漯河市松江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30米路南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5-3198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汇处商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95-338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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