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

市场部:

0373-3033096

经营部:

0373-3681815

在线留言

中标公告

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粉煤灰采购(第三次))评标结果公示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4498.html    发布时间:2022-02-15    点击:1577

项目及标段名称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粉煤灰采购(第三次))
项目业主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0826-2323027
招标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0826-2323027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8-62507515
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开标时间20220214 - 09:00:00
公示期2022年02月16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投标最高限价(元)3465300.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广安市鑫远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9.00%-9.00%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广安市鑫远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广安市鑫远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广安市鑫远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广安市鑫远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广安兴华废旧回收有限公司-1.5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无关于(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无关于(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0.00
广安鑫怡佳商贸有限公司-17.8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无关于(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无关于(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0.00
广安思衡建材有限公司-1.50%(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7.1的要求)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7.1的要求0.00
四川嘉洲山河建材有限公司-10.01%(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7.1的要求)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7.1的要求0.00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28-86705001
行业主管部门:广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26-2360518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2024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部: 0373-3033096经营部:0373-3681815

网址:http://www.dxjsfz.com/ 公司地址: 新乡市国贸大厦A座9楼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网站地图 豫ICP备20012444号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