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集散中心成品卷烟运输仓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4955.html 发布时间:2022-06-23 点击:9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集散中心成品卷烟运输仓储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DXZB-XC-20220607号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需求:集散中心成品卷烟运输仓储服务内容包含:
(1)干线运输:河北中烟各卷烟厂到河北中烟河南集散中心的运输服务;
(2)直达运输:由河北中烟河南集散中心分发至河南、湖北等省份的运输服务;
(3)仓储服务包含:成品卷烟的装卸、搬运、保管、倒垛、盘点、库区隐患排查、相关单据的制作传递等;
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5预算金额:根据业务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仓储服务:单价7.54元/万支;
干线运输:
(1)石家庄烟厂到河北中烟河南集散中心,单价5.6元/万支;
(2)保定烟厂到河北中烟河南集散中心,单价7.5元/万支;
(3)张家口烟厂到河北中烟河南集散中心,单价10.5元/万支;
直达运输:
(1)单点≤150万支,单价35元/万支;
(2)单点>150万支,单价0.53元/吨公里。
注:以上均为不含税单价。
1.6服务期限:22个月。
1.7质量要求:保证在途及在库货物的质量及安全,无短缺、无损坏、无污染变质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中国国内注册,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和人员,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也没有因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2.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2.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报名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2.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信息结果的打印页或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2.8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有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元鼎国际B座1612号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3.2获取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和缴纳税收、社保的凭证;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7)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3.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3.4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地点: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万基大厦19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址:许昌市湖滨路43号
联 系 人:臧女士
电话:0374-2788018
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元鼎国际B座1612号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话:0374-831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