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邱县城东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6115.html 发布时间:2023-03-24 点击:1641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106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东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牵头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牵头单位: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号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7号楼1至11层101内2层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城东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霍邱县城东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要求:前期咨询服务、PPP咨询服务、PPP社会资本采购代理服务、PPP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等服务。 服务时间: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咨询成果符合国家PPP相关政策并通过专家评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松明、李铮、张家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七楼,电话:0564-608045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0564-2773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南路
联系方式: 0564-6066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瑞贤
电 话: 0564-606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