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641.html 发布时间:2018-08-22 点击:4781
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绿化景观工程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绿化景观工程
2.2 项目编号:TY2018GC-112
2.3 建设地点:汤阴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工程概况:绿化面积8990㎡,包括绿化区内给排水系统、亮化系统及地下管网系统、绿化区内道路、广场、景观等。
2.6 工 期:6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项目总投资:约 230 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营业范围。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报表(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现阶段无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的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规定,并附变更申请表,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处理。
3.4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需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2 日至2018年 8 月 29 日17时30分前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yggzy.cn/)”选择汤阴县交易中心进入界面, 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开标现场缴纳),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代理公司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缴纳后概不退还。
4.3请投标人注意:
(1)企业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新版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9611111.com“下载中心”栏下载《HN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登记申请表》填写并盖章后,携带相关手续到安阳市市民之家三层西厅26窗口办理华测CA。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用户必须升级证书或者重新办理,服务电话:0372-5116081 0371-9611111。
4.4保证金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项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汤阴县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index_ty),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光盘或U盘;
投标人只能根据以上两种递交方式二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递交。如选择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不再接收光盘或U盘,如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则可以选择现场递交光盘或U盘;
5.3如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人需自行携带企业加密锁在开标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版正本一份(当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时,方可打开, 并以纸质文件为依据,继续开评标),提供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Word文档( U盘)壹份,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汤阴县光明路北段路东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3598112962
招标代理: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政二街国贸大厦A座9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67000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