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及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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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及监理招标公告
新乡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及监理,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4-0179
(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408-410771-04-05-273298、2408-410771-04-05-314994 、2408-410771-04-05-310072)
(二)、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及监理
(三)、建设规模:新乡高新区氢能产业园、过滤产业园、火炬园屋顶分布式光伏新能源项目,拟建设规模总容量为14.6MWp。
(四)、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设计要求:工程勘察及光伏设计
施工要求:总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所需设备费(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采购的设备催交、监造、监检及接货验收、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材料费、屋顶荷载施工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质量监督费、检测费、调试、项目管理、验收、项目审计、电网公司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
二标段:一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高新区。
(七)、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EPC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八)、工期要求: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随一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九)、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二标段:合格。
(十)、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3)、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级技术职称,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②、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2、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9日18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0373-3539947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火炬园A座4F(D-F)(27-28)
联系人:莫磊
电话:15010284308
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系人:李立
电话:13937300286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